香港修改议员宣誓法规, 新“爱国者治港”定义引发对民主选举的担忧

作者: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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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质疑“爱国者治港”扭曲“港人治港”意义。

香港特区政府周二(2月23日)公布议员宣誓新规,明示区议员同样需要宣誓效忠香港和《基本法》。 就在一天前, 中国主管香港事务部门对“爱国者治港”提出更详细定义,预示北京可能会依据《港区国安法》整顿现有选举制度。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星期二(2月23日)宣布向立法会提交立法草案,要求除立法会议员外,区议员也须宣誓就职,并订明被认定违反誓言或没能有效宣誓,将被禁止参选五年。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称,爱国但不承认社会主义是“说不过去的”。

此前,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发表演讲,提出必须在北京中央主导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并提出多项“爱国者治港”标准。夏宝龙并未明言不得反对中共,但称中共创立并领导“一国两制”事业,拥护“一国两制”但反对其创立者和领导者是“自相矛盾”。其言论引发北京即将出台政策整顿香港选举的揣测。

香港立法会自2020年11月泛民主派总辞后几近不存在反对派议员,18区区议会则自2019年选举之后由民主派占优。民主派人士担忧宣誓新规令其参政空间被进一步挤压。

特区政府以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病为由,将原定去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延至今年9月举行,而负责于2022年选举下一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委员也将在今年12月选举。由于后者牵涉到立法会议员与区议员参选选委资格,港府与北京近期内对选举办法作任何修订,都很可能波及这两场选举。

由于目前香港立法会已由亲北京阵营占绝对优势,预料港府这次修法将能顺利通过。

议员宣誓法律将如何更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称,这次立法草案旨在根据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第五次对香港《基本法》“释法”和在2020年6月颁布的《香港国安法》,对香港公职人员宣誓法律作出修订。

这份《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将修订《宣誓及声明条例》、《立法会条例》与《区议会条例》。其中,民选公职中此前只有立法会议员须宣誓就职,修法将要求区议员也须宣誓就职,声明其“拥护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曾国卫强调这是源于《香港国安法》的有关规定。

草案要求有宣誓人必须以”真诚及庄重“的态度,“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法定誓言。任何人故意以行为、语言、服饰、道具等方式亵渎宣誓程序,或故意歪曲誓言,都会被裁定为宣誓无效,不得重新宣誓。

修法包括一份“正面清单”和一份“负面清单”,符合正面清单行为者即被认定为“拥护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做出或有意图做出负面清单行为,即被视为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等同违反誓言。

正面清单行为包括:

  • 拥护中国《宪法》与香港《基本法》确立的香港宪制秩序
  • 维护中国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及国家安全
  • 拥护“一国两制”原则
  • 拥护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目的
  • 忠于中国

负面清单行为则包括:

  • 危害国家安全
  • 拒绝中国对香港行使主权
  • 宣扬“港独”
  • 寻求外国干预香港事务
  • 侮辱贬损国歌等中国象征
  • 无差别地反对特区政府提出的议案

修例之后,原有不同法律规定由不同人员监誓不同公职,将划一由行政长官或其授权人士为法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区议员监誓。

立法草案还主张,要是任何议员被认为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要求,或违反誓言,特区律政司司长可随时对该议员提起法律程序,即时将其停职。若法庭最终裁定有关议员丧失议席,则其五年内不得参选。

曾国卫提到,现行《刑事罪行条例》第32条已能规范作出虚假声明行为——即俗称“发假誓”——的处罚细则。该项罪名称为“在司法程序以外的情况下经宣誓后作出的虚假陈述”,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7年监禁,另加罚款。

曾国卫否认这次修法针对任何政党或个人,又说中国《宪法》第一条就已订明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爱国之余不去尊重、承认甚至破坏作为我们中国本质特征的,由中国共产党带领的社会主义制度,我想怎样都说不过去”。

曾国卫再说:“你不可能说,我爱国,但我不爱中国共产党带领的那个……或者说不尊重,那是讲不过去的。”

曾国卫又说:“今次修例工作目的是准确落实《基本法》第104条和人大常委会就其(104条)的解释,以及其他公职人员的宣誓规定,履行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我们相信《条例草案》对维护特区宪制秩序,进一步确立‘爱国者治港’,有重大意义,也有利于‘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曾国卫表示,草案通过后,民政事务局会尽快安排现任区议员宣誓,他否认修例是针对任何政党或派别人士,强调目的是完善宣誓安排,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港」,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夏宝龙的“爱国者”定义

夏宝龙是在北京一场由全国港澳研究会主办的研讨会上发表演说,提出有关要求。该研究会是港澳办支持成立的官方智库。

夏宝龙首先复述已故中共领导人邓小平对“港人治港”的定义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然后称:“反中乱港分子、‘港独’等激进分离势力通过各类选举进入特别行政区治理架构,包括立法会、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区议会等机构。他们利用这些平台散播‘港独’主张,抗拒中央管治,煽动对内地的不满情绪,肆意阻挠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损害香港市民福祉,不惜让全香港社会付出沉重代价。”

“他们与街头暴力分子一样,都是政治上彻头彻尾的‘揽炒派’,是香港的乱源,也是国家的祸害。如果任由反中乱港势力一步步夺取香港的管治权,为所欲为,肆意从事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活动,如果任由外国势力干预香港选举等政治事务,大家想想,香港的前景会怎样?香港还有安宁之日吗?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还能保持吗?香港居民最为关注的住房、就业等重大民生问题还能有效解决吗?‘一国两制’还能顺利搞下去吗?!”

夏宝龙称,治港者必须“深刻认同‘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旗帜鲜明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正确处理涉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有关问题,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坚守‘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坚决反对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

夏宝龙还提出何谓“不是爱国者”:

  • 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活动、
  • 利用各种手段歇斯底里地攻击中央政府
  • 公开宣扬"港独"主张
  • 在国际上"唱衰"国家和香港
  • 乞求外国对华对港制裁施压
  • 触犯《香港国安法》
  • 挑战中国国家根本制度、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香港宪制秩序
  • “揽炒派”——不惜把香港毁掉,以此来裹挟民众,胁迫中央
  • 反对中国共产党——声称拥护"一国两制”,却反对“一国两制”的创立者和领导者

夏宝龙继而称,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最关键、最急迫的是“要抓紧完善有关选举制度,确保香港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

他最后说:“我今天讲的许多话其实是‘老调重弹’。考虑到香港和国际社会总有一些人有意把我们的好曲子唱跑调,甚至荒腔走板,我们有必要再把老调弹奏得响亮一些、清晰一些,把唱歪的调子再正过来,这叫以正视听!”

林郑月娥:每逢争议就有鼓吹仇视北京言论

夏宝龙的言论发表之后,数家香港媒体引述亲北京消息人士称,北京将在下周开幕的全国“两会”上出台法案,修改香港选举办法。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明言,他相信北京将一部到位,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新选举办法,绕过香港《基本法》所规定,由香港特首主导的“政改五部曲”。

特首林郑月娥连续两天被追问对夏宝龙言论的看法。星期二她在主持行政会议前说:“我们为什么会去到这个地步,要由中央层面来解决香港的政治体制,包括选举制度一环,夏主任已经不厌其烦地回顾了在回归以来这二十多年,每次碰到这些社会上相对有一定争议性的议题,也是会产生这种鼓吹仇视中央和特区政府的言论。”

“中央在如此担心的情况下,为了让情况不恶化到令‘一国两制’难于贯彻落实下去,是需要由中央层面来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安全如是、政治体制如是,所以亦是一贯的考虑,跟本人在任内能否创造条件,由我们按着《基本法》去做,是没什么直接的关系。”

在夏宝龙演说前夕,中共中央级官方媒体与受中共单位直接控制的香港媒体接连发表文章,强调“爱国者治港”的正当性。

新华社1月31日发文评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听取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述职时称,“‘爱国者治港’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人民日报》2月2日刊登评论文章称,“着眼于香港的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系统谋划‘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完善工作、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等根本原则,是天经地义,也是现实需要”;香港《大公报》2月4日刊登广州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屠海鸣文章称,“区议会是特区基层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肩负着服务社区居民的职责,议员建议安排的项目也大多由公帑支付。然而,本届区议会充斥着大批政客,一年多来,服务市民的业绩很差,政治争斗的兴趣很浓……唯‘爱国者’,才能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展示才华,锻炼和提升管治能力”。

2月19日,新华社刊发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教授的采访称,“要落实‘爱国者治港’,有必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循序渐进地推进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以确保香港选举安全”。

香港民主派:前景黯然

夏宝龙的言论让香港民主派再次谈起“DQ”一词。“DQ”乃英语“disqualification”(撤销资格)之缩写,2016年第五次人大释法之后,六名“港独派”与本土派议员因此被裁定宣誓无效,丧失议员资格。“DQ”从此成为香港政治常见用语。

《明报》引述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分析称,夏宝龙所称触犯《香港国安法》便不是“爱国者”的定义,有可能比刑事罪行检控门槛要低,但具体要视乎当局最终定出怎样的候选人资格审查机制。陈弘毅说:“有些情况或不构成可检控的罪行,但亦被视为勾结外国、颠覆国家制度。”

泛民主派公民党主席梁家杰资深大律师认为,夏宝龙的主张与最新传出的选举制度改革,与1997年主权移交前北京在《基本法》中承诺的特首与立法会双普选相比,落差甚大。他对香港媒体评论说,北京是要建立“可被操控的选举方式,以包装实质委任制”。

泛民阵营中以民主党资历最深,当中不少成员被视为“民主回归派”,党纲也表明“坚决支持香港回归中国”,但其元老也多有参与香港支联会活动,被亲北京阵营质疑敌视中共。《星岛日报》引述现任民主党主席兼南区区议会主席罗健熙称,他不清楚民主党是否被列为“爱国”,民主派仍有多少参政空间也属难料,但罗健熙强调民主党不会改变路线,会维持既有立场及原则。

香港众志前副主席,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对《立场新闻》称,她不意外北京要收紧对港管治,但形容目前形势犹如两人在下棋,其中一方眼见形势不利,“翻桌”要求重来。

《苹果日报》则引述一位匿名民主派人士称,谁是“爱国者”的解释权在北京手中,“今天能让你当选,明天可以DQ你”。民主派以后能否再参选,他感到悲观。

—— BBC
本站刊登日期: 2021-02-23 07: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