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運動領袖李卓人、鄒幸彤及何俊仁,週五(11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五年兩個月到七年三個月刑期,他們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所屬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也被判罰款一百五十萬港元,並要求在三個月內繳交。
本案被稱為「支聯會顛覆案」,四名被告包括已經解散的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涉及《港區國安法》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幸彤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李卓人七年,先前認罪的何俊仁五年兩個月。
據早先由檢方提出的資料,李卓人、鄒幸彤及何俊仁分別因本案已經被關押接近兩年。
本案判決受到各界矚目,包括鄒幸彤的母親,以及李卓人的妻子,都到法庭聆聽判決。
香港媒體報道,行政長官李家超認為這起判決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均會被依法懲治。他說被告的有關罪行超越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範圍,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以顯法治。
臺灣政府則由陸委會發表聲明譴責這項判決,強調追求民主人權無罪,有關方面以國安為由羅織罪名,再次向國際社會證明所謂的「一國兩制」完全是欺騙世人的謊言。陸委會批評香港國安惡法肆意踐踏民主人權,呼籲立即停止政治迫害。
陸委會在聲明中提問:香港支聯會的民主主張,何罪之有?他們被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定罪重判,不僅是對香港人民進行全面打壓,更在在凸顯中共民主騙術下的真實面目。
臺灣多個民間團體週五下午在臺北舉行新聞發佈會,「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國際小組召集人張靜如說,鄒幸彤等三人被判刑,不僅牽涉其個人的人身自由,更牽動香港法治健全、法院專業獨立性與公民空間的存續,該案帶來的寒蟬效應值得關注。民間團體訴求釋放鄒幸彤等三人、廢除香港國安法。
臺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呼籲,臺灣必須持續關注香港情勢,因為關注鄒幸彤等三人即為關心自己、關心世人。希望三人可以早日獲釋,也期望三人獲得人道待遇。
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引發歐盟、英國以及國際人權組織等方面的關注和批評,曾參與1989年學生運動的王丹也發文回應。其中,歐盟外交事務發言人阿努瓦爾·埃爾·阿努尼(Anouar El Anouni)表示,歐盟對三人被判處長期監禁感到遺憾,並認為這起裁決削弱了外界對香港法治的信心,也損害香港的國際聲譽。
香港支聯會要角遭重判 臺灣陸委會:民主主張,何罪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