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着手制定新法规允许卖淫合法化

<P><FONT size=2><B>台湾行政院星期三(6月24日)召开人权保障小组会议,决定着手制定新的法规,让卖淫合法化。</B> </FONT></P> <P><FONT size=2>台湾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原则上要将性工作"除罪化,除罚化",并要求内政部在六个月内研拟出性工作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 </FONT></P> <P><FONT size=2>随后的工作是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从而不再能够根据"社会秩序维护法"而取缔性工作者的活动。 </FONT></P> <P><FONT size=2>主张修改现行法规的人士说,目前的规则只惩罚妓女,而不惩罚嫖客,这是不公平的。 </FONT></P> <P><FONT size=2>台湾在1997年宣布卖淫为非法,但是卖淫活动始终没有停止,而是转入地下。 </FONT></P> <P><FONT size=2>据估计,目前在台湾从事与卖淫相关活动的人有大约60万。 </FONT></P> <P><FONT size=2>目前有关将卖淫和合法化的具体措施还存在着争议和分歧。有些人主张设立色情专区。但是也有很多人认为,色情专区将会沦为性交易洗钱和人口贩运的中心。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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