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本刊香港訊)今年3月底參加台灣一個研討會并發表“獨立”言論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佔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日前對本刊表示,中共和建制派近期對他的文革式批鬥,目的已經初步達到,即在民主派內進行分化,而分化的目的是影響香港未來的區議會和立法會兩個重大選舉,并影響香港未來的政治走向。</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戴耀廷認為,受到這場大批鬥的影響,民主派內的部分人士已經不敢支持他的言論,也不敢觸及“港獨”議題的討論。社會上已形成一種討論“港獨”議題已成為中方不能接受并產生不利後果的寒蟬效應。</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民主運動轉型為反專制運動</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戴耀廷重申自己並不支持“港獨”,只是反對中共專制,而反專制是香港民主運動的組成部分。</span></p><div> </div><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他主張香港民主運動要轉型為反專制運動,稱反專制並不是要推翻這個專制,而是要用民主運動頂住專制這塊石頭的進逼,不讓香港自由民主淪落得更快。專制是否被推翻,取決於中國內地的民主發展,如果中國的民主運動在未來發生,這塊石頭的壓力可能就會消失,民主派就有機會推進香港的民主。</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戴耀廷解釋在台灣研討會上提到的中國內地民主實現後各省市可以選擇獨立或聯邦的設想只是一種一黨專政結束後他對政治形勢發展的思考。他說,香港有些組織說要結束一黨專政,但並未去思考如果結束了一黨專政之後我們應該怎樣做,一黨專政結束後,中國的未來是什麼,而中國的未來決定著香港的未來。</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他認為,民主派人士可能還停留在香港的民主運動是推動民主這個觀念,現實上是行不通的,香港不可能在中國的專制政權下爭取到民主,只有反專制才能減緩自由民主的消亡速度。</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區議會選舉是反專制實踐</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戴耀廷較早前提出的針對2019年區議會選舉的“風雲計劃”,是他在針對2016年立法會選舉的“雷動計劃”之後的一個策略主張。其核心是透過選舉在地區實踐民主理念,用民主的公民參與方式搞地區事務,廣泛動員民主派人士參選,并努力奪取更多的議席,掌握話語權,達到用民主來反專制的目的。</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據悉,戴耀廷已從大半年前開始下區調研,接觸民主派區議員和街坊,部署“風雲計劃”的落實。他以“風雲計劃”為平台,聚集了一批有志參選,而又不願依附現有政黨的中產專業人士投入到區議會的選舉工程中,他計劃舉辦數期參選人培訓班,邀請民主派區議員授課,為區議會選舉輸送100多名民主派參選人,使民主派參選隊伍增加到理想中的450人,實現“風雲計劃”的具體設想。</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戴耀廷說,“風雲計劃”只是一個概念,沒有一個真正的組織,他僅是一名聯繫者,團隊是一群公民社會的人士,來自10多個公民社會組織。</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現行法律下文革式批鬥跳不出言論自由框框</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談到這場文革式批鬥以及一些團體要求港大解除戴耀廷教職的法律依據時,戴耀廷說,對於研討會上的言論,香港法律上還不能說我是煽動叛亂,煽動叛亂不是叫人去做一件事,而是要煽動別人去做有暴力元素的事情,才叫煽動叛亂。這是普通法里的解釋。如果你用很通用的概念去解釋煽動叛亂,很多東西都可以歸納為煽動叛亂,但法律層面不是這樣的。</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他說,香港現有法律體系對於文革式批鬥不具備依從條件,雙方都享有言論自由,相互不能制約。在法律和校規上,都難以取消當事人的教職。如果我涉及的官司有了結果,按港大校規,會啟動紀律聆訊,最終會否失去教職,要看校方採用的程序。此案涉及公民抗命,終審法院早前在黃之鋒案上表明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是減刑的理由,而香港的大學從未處理過這種案例,即由公民抗命導致的入獄是否成為辭退一名教員的理據。這也考驗著香港大學的學術自由可以維持多久和多大程度。</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公民外交”是對抗威權統治的工具</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戴耀廷在台灣研討會上提到他設想中的“公民外交”行動。他認為“公民外交”是整個反專制運動的組成部分,“風雲計劃”是奪取體制內部議席,“公民外交”則是聯繫國際其它地方的公民,相互通報和支持民主運動。</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他表示,“公民外交”不需要別人認可批准,各自公民各自做,不需要一個特別的統籌組織來做,其概念就是啟發大家從這個角度思考。香港人經常到外面開會,與外部世界的人群聯繫時讓別人了解香港發生的威權壓迫事情,同時也了解人家的情況,即使在民主國家也存在威權壓迫問題,大家就有了交流,通過公民外交頂住全世界的威權。</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他說,“公民外交”只是一個概念。外交的概念過去一直被認為是由政府來做,國與國之間做,現在有些國家學會了走進別國的公民社會中搞聯繫,中國政府就是這樣做的,稱之為“銳實力”,用以拓展自己的國家利益。我的“公民外交”概念正好相反,由公民來推動,同其它國家的公民聯繫,不排除與其它國家的政府層面接觸,但是通常其它國家怕得罪中國,不太會理睬我們。非政府組織與非政府組織,個人與個人的聯繫,圍爐取暖,都是“公民外交”的內涵。</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思想控制後果堪虞</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戴耀廷對於中共在香港實施言論控制的同時開始實施思想控制很反感。</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他說,控制思想在現行法律下不容易做到,不管能否做到,建制派已經在開始做。我們暫時頂得住的原因是我們的民主自由基礎仍然厚實,自由思想的力量還很強,但是將來很難說,再過五年十年,情況堪輿。這次的文革式批鬥事件顯示,很多人已經自我收窄了思想範圍,已經不再敢提及“獨立”的議題。控制思想自由最吊詭的是你給別人控制了還不知道,你還以為自己很自由,思想自由不可能直接讓人洗腦,當他們影響了外圍環境之後,你自己也就不會想那種東西了,他們就達到了目的了,思想自由已經規限了。本來思想是無疆界的,喜歡想什麼都行,為何有禁區出現?他們不需要直接洗你的腦,只是用外圍的環境不斷塑造,當你為自己的思想設置了禁區的時候,你已經走向了他們指的方向了。北京最不喜歡我的地方,是我喜歡顛覆思想,從佔中開始,不斷顛覆思想。顛覆抗爭的方法,顛覆投票的方法,顛覆參選的方法,不斷顛覆過去已經成規的一直使用的概念,連民主派里的人都受不了我,我在顛覆他們過去一直做的東西,我是做顛覆者的角色。</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23條加辣的後果</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戴耀廷在這次的文革式批鬥中,擔心基本法所訂的23條立法會加快進行,并可能更加嚴厲。</span></p><p> </p><p><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font-size:12.0000pt;">他說,按照2003年的23條版本,是不能禁制我所說的言論的,如果要禁制,就要比03年版本更加嚴格,更加嚴厲,我稱為加辣版。但是加辣版過不了《人權法》,當時起草基本法就講明要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在國際人權公約中,不存在言論會觸犯法律問題。複雜的地方是,基本法說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但是適用的方式一直以來我們的法院當作是基本法的一部分。如果將來的23條加辣版,法院說違反基本法,違反《人權法》,中方可能出來一個釋法,說《人權法》沒有地位,是用來參考的,他們可以撤銷一些法律,就會觸動整個《人權法》,釋法凌駕一切。</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