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行漢語教學 蒙族小學生與祖輩溝通困難

左圖:數年前,內蒙古一學生家長讀請願。 右圖:被捕的蒙古族教師烏蘭圖雅。
左圖:數年前,內蒙古一學生家長讀請願。 右圖:被捕的蒙古族教師烏蘭圖雅 (rfa資料圖片)

內蒙古蒙古族小學生在學校接受漢語教學後,家庭中的母語交流也出現困難。有教師和海外蒙古族人士對自由亞洲電臺說,一些孩子入學後逐漸說不出日常物品的蒙古語名稱,牧區孩子回家說漢語,與不熟悉漢語的祖輩溝通出現困難。

旅居日本的蒙古族人阿日查週日(10月4日)對本臺說,他了解到,一些孩子從小學一年級升到二年級後,回家使用蒙古語交流就開始困難。他說:“很多家裡面用的東西呀,就這些名詞之類的,他們就說不出來,都是用漢語說的。所以說他們回家一開口,都會說漢語。”

漢語擠壓母語家長憂心

阿日查說,前幾年開始,漢語授課逐漸擴展到小學,一些學校每週只有一至兩節蒙古語課,母語課“就變成一門’外語’感覺”。孩子在學校主要說漢語,回家後也習慣用漢語表達,令家長生氣又擔憂:“有一些家長也非常生氣,就是說有時候他們也指責孩子嘛,但是那也沒辦法,在學校裡他們說的都是漢語。”

據他觀察,這種情況相當普遍。2020年以前,呼和浩特等大城市的部分蒙古族孩子已較多使用漢語,如今地方學校也逐漸出現這種變化,家長擔心孩子以後無法用蒙古語與家人溝通。

漢語教學阻隔祖孫交流

數年前,中國政府在內蒙古推行的“雙語教育”,逐步增加漢語授課、壓縮蒙古語教學空間。自由亞洲電臺2020年8月曾報道,內蒙古教育廳當月公佈實施方案,要求民族語言授課學校從秋季新學期起,在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使用國家統編語文教材,以漢語授課,隨後逐步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等科目改為漢語教學。

錫林郭勒盟教師薩仁高娃(化名)對本臺說,縣城裡的部分蒙古族孩子前幾年在家中已經主要用漢語交流,如今牧區孩子也出現這種變化。一些孩子入學前在家裡說蒙古語,不會說漢語,入學後逐漸改用漢語:“現在是他們牧區的孩子回去後,跟父母、跟爺爺奶奶說漢語,因為爺爺奶奶輩的他們漢語不是太好,溝通就出現困難。”她說,近兩年,她所瞭解的幼兒園和小學普遍使用漢語教學,蒙古語課每週只有一至兩堂,幼兒園教師也主要用漢語上課。

蒙語教師被迫轉向漢語授課

授課語言調整也影響教師。阿日查說,原來使用蒙古語授課的教師,被安排接受漢語教學培訓,能用漢語授課的可以繼續任教;不願接受培訓或未能達到教學要求的,可能無法繼續承擔原來的課程。據阿日查瞭解,部分原蒙古語授課教師可能轉向後勤或宿舍管理崗位,新招聘教師主要看普通話是否達到要求,以及能否使用漢語授課。

2020年,中國通遼、鄂爾多斯、呼和浩特等地出現蒙古族學生罷課及家長抗議。一些家長到學校接走孩子,拒絕送子女返校,要求保留蒙古語教學。受訪家長還反映,有上班的親屬接到警告,參加抗議可能影響工作。如今,距當年的抗議已過去6年,受訪者所描述的變化,已延伸到孩子與父母、祖輩的日常交流。

世界南蒙古大會主席席海明接受本臺採訪時,批評中國政府壓縮蒙古語教學空間。他對本臺說:“這個政策已經特別明顯了,原來是還有點兒遮羞布,他們現在公開了,就是消滅蒙語。所謂的民族團結促進法就是要讓蒙古人都承認自己是中華民族,包括藏族或者是維吾爾族。”

母語保護規定難擋漢語擴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於1984年5月31日通過並公佈,同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法第10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當地各民族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的自由;第37條規定,以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有條件的應採用少數民族文字教材,並以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第38條規定保護民族歷史文化遺產,發展民族文化事業。2001年修法保留了上述語言和文化保護規定,並增加文化投入、文化設施建設等要求。

中國政府擴大漢語授課範圍的政策,此前已在新疆、西藏推行。人權觀察2020年指出,內蒙古當局在當年8月31日發佈的說明中,明確提及此次調整沿用新疆2017年、西藏2018年的先例。以“雙語教育”為名擴大漢語授課範圍,引發少數民族家長對母語教育和文化傳承的擔憂。

发布者:劉保羅

纵览中国网刊编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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