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萬軍遭遣返 臺移民署:因自傷、抗拒曾採取“必要措施”

流亡海外的中國媒體人程萬軍指控,臺灣移民署在遣返他回泰國、押送他登機期間,曾對他捆綁、堵嘴及毆打。
流亡海外的中國媒體人程萬軍指控,臺灣移民署在遣返他回泰國、押送他登機期間,曾對他捆綁、堵嘴及毆打。 (圖截取自程萬軍視頻)

曾任中國央視《法律講堂》主講人的程萬軍,週二(3日)在臺灣桃園機場尋求人道庇護,隨後被遣返泰國。他11月4日公開指控,臺灣移民署人員押送他登機期間,曾對他捆綁、堵嘴及毆打。

程萬軍搭乘的班機原定從泰國曼谷經臺灣轉機返回北京,他11月2日抵達桃園機場後,向移民署人員表示自己遭受中共政治迫害,希望暫時留在臺灣,等待前往第三國尋求庇護。

不過,臺灣主管機關審查後未同意其申請,並於3日晚間將他送返曼谷。

程萬軍4日向自由亞洲電臺指控移民署人員在執行遣返過程中,將他捆綁押送,並以毛巾堵嘴、口罩蒙面及勒住手腕等方式限制行動。他還指控自己在機上遭到毆打,身體多處受傷,抵達曼谷後前往醫療機構接受急救。

程萬軍稱,有移民署人員曾對他說“你的死活與我們無關”,並批評臺灣陸委會沒有詳細審查其提交的材料,便決定將他遣返。他表示,將向臺灣監察院及法院提出控告。

上述程萬軍有關遭捆綁、毆打及臺灣官員言論的說法,本臺無法獨立核實。

臺灣移民署回應表示,程萬軍未能就其訴求提出具體事證,不符合援助條件及資格,且沒有有效入境許可,因此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0條,將他送返泰國曼谷。

移民署同時表示,程萬軍在登機過程中極力抗拒,並出現“自傷”行為,因此採取必要措施維護飛航安全,相關作為均屬依法行政。移民署的聲明未逐項回應程萬軍所稱遭到毆打,以及有官員發表不當言論等指控。

程萬軍提供照片,稱自己遭受毆打,以致身體多處受傷,並於抵達曼谷後前往醫療機構接受急救。
程萬軍提供照片,稱自己遭受毆打,以致身體多處受傷,並於抵達曼谷後前往醫療機構接受急救。 (程萬軍提供)

陸委會:無法核實遭迫害情形

臺灣陸委會4日發佈聲明表示,每年都會發生多起中國人士在臺灣機場尋求暫時留置的類似案件,政府必須建立甄別機制,不可能每件申請都予以接受。

陸委會指出,本案的主要關鍵,是政府無法核實程萬軍所稱遭受迫害的情況。除當事人本人的聲明外,目前沒有其他第三方事證可以佐證;程萬軍也能夠自由進出中國,沒有受到人身自由限制。因此,主管機關只能依既有機制將他送回泰國。

陸委會強調,臺灣政府對中國異議人士一向抱持儘量援助的立場,但有關申請仍須遵守臺灣法律及國境管理制度。

程萬軍則表示,他離開中國後曾在泰國發表反對中共的言論,因此擔心遭遣返回中國。目前他的泰國簽證即將到期,正透過獨立中文筆會及加拿大救援團隊,申請前往第三國避難。

臺灣學者:應評估未來風險

臺灣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理事長曾建元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庇護審查不應只判斷當事人過去是否已經遭受政治迫害,也應評估其未來遭迫害的風險。

他說,程萬軍能夠合法離開中國,並不代表返國後沒有風險。程萬軍在抵達泰國後發表的反共言論,可能增加他被遣返後遭到追究的危險。審查重點應是這種風險是否存在及程度高低,而不是等到迫害事實已經發生,才考慮是否提供保護。

曾建元指出,臺灣至今沒有通過《難民法》,政治庇護也缺乏完整的法律及行政程序。政府只能針對個案作出政治判斷及職權裁量,容易受到不同時空、兩岸關係及國際環境影響,也可能產生處理標準前後不一的問題。

他建議,即使《難民法》短期內難以通過,臺灣政府至少應制定行政命令,明確申請條件、審查程序、所需證據及駁回理由,並讓民間團體及申請人瞭解決定依據。

“每個個案都是政治決定,這並不好。”曾建元說,建立公開標準,才能使申請人知道可能面對哪些風險,也能讓政府的處理立場較為一致。

近年已有多名中國維權人士在桃園機場轉機時尋求庇護。2023年,陳思明在沒有入境臺灣的情況下,最終獲准前往加拿大;今年9月,為北京錫安教會辯護的律師王夏紅一家,也獲臺灣暫時人道安置。但其他數起申請者則遭送返前一出發地。

发布者:Alan Lu

纵览中国网刊编辑/专栏作家。

留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