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009年12月23日,惊悉中国北京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刘晓波。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人权捍卫者,我们坚信刘晓波先生起草和联署的《零八宪章》道出了广大民众的心声,其行为符合中国《宪法》的规定,更是顺应《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爱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P> <P>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零八宪章》是一份理性、和平、公开、非暴力负责任的政改意见书,它不仅道出了现行专制制度的弊端,更指明了中国社会未来的宪政方向。可以说,宪章温和地要求中央政府渐进地修改宪法,且这一签名活动符合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规定而进行。但是,刘晓波的合法行为被北京检察院诬指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若北京法院以此而定罪,这只能成为中国政府以言入罪、侵犯思想自由的另一例证,更只能说明执政党在公然践踏宪法。</P> <P>公元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康有为、梁启超等宪政党人发起“公车上书”时,在现存603人的名单中,就有九十余位贵州志士参与签名,占了六分之一。百年后,《零八宪章》草案经网络传到贵阳时,只有四章13条,后经全国各省、市、地区有识之士的修改和增写,最终以四章19节面对全世界而公布。作为《零八宪章》303名中贵州籍签署(20)人,我们很荣幸地参与了这一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签名活动。作为首批签署者和当事人,我们促请中国政府审慎对待这一公案,尊重民意并释放刘晓波先生,更愿意为此承担所应承担的政治和法律责任。<BR> <BR>此致</P> <P>国家主席胡锦涛<BR>国务院总理温家宝<BR>最高检察院首席检察官曹建明 <BR>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P> <P><BR>贵州人权研讨会<BR>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