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更該學習《基本法》?

民主派提出的真普選模式並沒有違反《基本法》,而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卻是在《基本法》以外強加假普選框架,因此我們反對。雖然《基本法》保障了港人的自由生活方式和政治權利,但中央政府何時有遵守?《基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自由,但一些參與雨傘運動的學生卻被肆意吊銷回鄉證無法到內地;《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但在實際執行中,香港人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力何時得到尊重?到底是誰應該好好學習《基本法》?